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2020年邢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》对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状况调查的要求,现将《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》进行公开,以接受公众监督,项目基本情况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报告
2、委托单位: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
3、承担单位: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4、地块地点: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
5、检测单位:河北华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6、地块坐标:东经114°59′12″、北纬37°31′47″
7、调查结果:根据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(试行)》(环办土壤[2017]67号)、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(试行)》(环办土壤函[2017]1394号)及土壤污染因子检测分析结果等可知,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,未对厂区内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,厂区土壤中检测因子均未超出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二类用地筛选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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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000吨苯甲醛、年产36000吨邻(对)氯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开情况